各位老师:
大家好,为做好2022届应届毕业生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就业,做好毕业条件审核,完善学生档案,确保顶岗实习离校前有关事务提前安排,更好服务于2022届毕业生就业、毕业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时间节点、要求事宜安排如下:
一、档案组织
(一)学生历年成绩单填写一式两份,工作流程为二级学院教务提供
成绩——辅导员老师组织填写——加盖公章,注意学分核对准确、字迹填写清楚,5月22日前完成。
(二)高中(职高)学籍档案、团员档案材料、在校获得的荣誉证书
复印件、实习鉴定表等组档文件要求材料纳入档案。按分类、时间先后排序。原始学籍和团员组织关系仍在自己手中的一并交给辅导员老师入档。负责人:各位毕业班辅导员。毕业手续办理前三日完成封档。
(三)档案加盖公章,具体以学生工作部通知为准。
(四)毕业生领取档案时参照毕业生档案领取规定,签字确认。原则
上学生领走档案,单位存放或人才市场存放起算工龄。如毕业生意愿将档案在校存放1年,须在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档案留校存放表”。
(五)移交档案室材料:学生卡片在学生离校前完善前后页信息。
(六)毕业生登记表填写。
(七)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入档一份按照教学部门通知办理。
二、就业协议书:学生离校前领取就业协议书,提醒毕业生务必保管好《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各班领取要制式领取记录。
三、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2022年5月13日前学生填全信息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统一收取后,先后由指导老师、辅导员签署意见,入学生档案一套,学院教学部门留存一套。
四、就业资料:
(一)就业统计: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每周四下午3:00前进行所带学生就业统计报学生办,佐证材料和数据一致。
(二)离校前发放电子版《2022届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提醒就业学生填写要求,每人原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仅限法人对外公章(部门公章无效),内容如实填写。填全组织代码证号,本人签字。单位调查如实填写。
(三)正式签约:首次发放“报到证”的派遣地址为单位的,按照签约要求盖章齐全的“协议书”须在2022年5月5日前寄送至辅导员处,经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审核盖章后返还“协议书”的学生和单位联。二次派遣报到证的时间一般为7月中旬)。未签订“协议书”的同学,报到证的派遣地址为生源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劳动合同:5月10日前学生需复印1份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页数过多,学生只需复印合同的甲、乙方名称页(首页)和甲、乙方签字页(末页)1份即可);填写1份“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不用单位盖章),在“登记表”的就业方式栏“合同就业”项画“√”,将相应材料寄送至辅导员处。
(五)灵活就业(即单位不与学生签订“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只按月薪发放工资)学生应在5月10日前填写2份“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盖部门或单位章),附单位带“工资”字样流水,在就业方式栏“灵活就业”项画“√”,寄送至辅导员处。
(六)自主创业或自由职业的,复印营业执照1份,填写“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1份,在就业方式栏的“创业或自由职业”项画“√”。自由职业的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就业形式、自由职业和信息声明”栏对应表格即可。以上材料5月10前寄送至辅导员处。
(七)技能培训就业,即学生正在参加单位或培训机构的学习,通过学习或考核后安排工作的形式。学生填写“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中“个人信息、就业形式、培训和信息声明”栏对应表格即可。以上材料5月10前寄送1份至导员处。
(八)继续深造:学生收到研究生或专接本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将通知书复印件(A4)1张,“协议书”和“报到证”原件寄送至辅导员处,由就业指导中汇总材料和数据后凭上述材料上报河北省人事厅为学生办理升学手续。
(九)关于当兵入伍学生,及时收取学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五、户口迁移:户口在校学生统计,如有,关注学校户籍部门通知。
(一)河 北 省 内 学 生:
1、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凭派遣至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报到证”和“户口卡页”到相应的户籍所办理落户。
2、已升学和户口回原籍的学生,持“户口卡页”到升学院校的户籍室或学生原籍户籍所办理落户。 (二)河 北 省 外 学 生:
学生回原籍落户需持“报到证”和“户口卡页”,到桥西区育文派出所户
籍大厅办理“户口迁移证”,方可回原籍办理落户。如有其他户籍问题可咨询学校户籍室负责老师。
六、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毕业前做好贷款确认工作。
2022届毕业生需要网上确认和填写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表两项工作。毕业生确认表签字后请上交到辅导员处。具体在学生办理毕业手续时办理。
七、完善毕业生通讯录。
具体填写以制式表格填写为准,建议建立所带毕业生微信群组,便于集中发布信息。
八、党费缴纳及相关资料填写。
党员、预备党员离校前缴纳一年的党费2.4元。预备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填写预备党员登记表,与支部书记确认有无其他资料需要完善。
九、参加专接本考试被录取的学生务必把个人及家庭联系方式留给辅导员老师,确保在明年7月份各本科院校向我院下发录取通知书时能及时告知学生领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十、相关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和要求以具体教学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再行补充!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