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宿舍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学生宿舍内务及安全隐患检查项目、重点、标准及要求等,特制订本规定。
一、离宿期间内务和安全检查标准
(一)内务卫生
学生宿舍按学生宿舍内务设置标准进行严格、逐项检查,在内务检查中,按学生宿舍内物品设置标准,分为优秀、合格、差三个等级。无任何不合格项目的学生宿舍评定为优,有1-2项不合格项目评的定为合格,三项及以上不合格项目的评定为差。对优、差宿舍进行通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一项不合格:
(1)床面不平整,被褥不整洁。
(2)地面、床下脏乱。
(3)窗台、暖气上乱放杂物。
(4)桌面、书橱物品摆放不整齐。
(5)阳台(包括四人间厕所)脏乱。
(6)根据《学生内务内务设置有关规定》其他项目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也视为不合格
(二)安全隐患
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以下安全隐患进行通报,情况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1)使用、存放违规电器,一经查出全部没收,并视为差宿舍。
(2)锁门期间插排、充电器等通电使用,视为违规用电。
(3)存放管制刀具、棍棒、斧子等,视为违禁品。
(4)贵重物未妥善保管(含电脑、现金、手机等),视为安全隐患。
(5) 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含空饮料瓶、酒精、发胶、打火机气、酒等),视为安全隐患。
(6)宿舍反锁门、门框上放有宿舍钥匙,壁橱不上锁等,视为安全隐患。
(7)其它被认定为安全隐患的情况。
二、在宿期间的内务和安全检查标准
(一)内务卫生
在宿期间的内务检查,分为合格和差两个等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差宿舍,并进行通报:
(1)地面脏、乱、差。
(2)不叠被子。
(3)正在使用违规电器或私接电线。
(4)检查中不开门无法进行检查的宿舍。
(5)根据《学生宿舍内务设置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存在严重问题的,也视为差宿舍。
(二)安全隐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安全隐患,并进行通报:
(1)在宿舍内有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或偷盗行为的,除上通报外,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2)宿舍无人但没锁门,并且存放贵重物品(含电脑、手机、钱包等)。
(3)私自留宿校外人员。
(4)私拉电线,不规范使用电插板。
(5)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含蜡烛等)。
(6)破坏公物(含消防设施、监控设备、门窗等)
(7)存放管制刀具、棍棒、斧子等,视为违禁品。
(8) 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含空饮料瓶、酒精、发胶、打火机气、酒等),视为安全隐患。
(9)宿舍反锁门。
(10)其他被认定为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其他要求
学生离宿、在宿期间按照学生一日生活作息执行,学院将于上午8:20、下午2:20进行自主检查、集中抽查和联合检查,检查结果纳入二级学院通报,严重违纪依照规定从速处理。